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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学生证注册、乘车优惠卡充磁等工作的通知
2019-02-20 12:17  

各学院:

按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要求,普通高校在校生每学年开学初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年注册,依据《菏泽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7 号)第十四条之规定,为做好本学期在校生注册、乘车优惠卡充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安排如下:

一、在校生学生证注册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在校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强化领导,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政策观念强的老师负责,按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确保本学院在校生开学初两周内按规定完成学生证注册。为方便各学院注册,学生证注册章已由教务处统一订制并发放至各学院负责老师保管,负责老师变动的,请做好交接工作。

各学院务必于222日前将本学院负责学生证注册、乘车优惠卡充磁、学生证补办等工作的老师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教务科。各学院负责老师是本学院学生证注册及补办、乘车优惠卡实名制及充磁补办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学生证学期注册工作在本学院进行,规定注册时间结束后,各学院负责老师按照附件1填写学生证注册统计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存档。

二、学生证乘车优惠卡充磁工作定于225日至318日按学院进行,具体充磁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为方便在校生充磁,经教务处商学生工作处,已将自动充磁机器放置于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请各学院按照时间安排由本学院负责老师带队集中进行充磁。

三、本学期学生证补办以各学院为单位进行,负责老师组织需要补办的学生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3,补办理由、学院审核务必填写完整规范,填写后放各学院存档。学院负责老师填写“学生证补办汇总表”,交教务科存档。学生证补办费用按照《菏泽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菏院办字〔201887号)文件执行,补办学生证时刷一卡通扣费。

四、实习支教学生的学生证注册及乘车优惠卡充磁请各学院妥善安排时间办理。

                                    教务处    

2019218

附件【5 教务处〔2019〕14号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学生证注册乘车优惠卡充磁等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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