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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地“人才金政20条”政策解读(四)

2023年12月13日 23:00  点击:[]

临沂人才金政20条

青年人才引进政策


引才补贴

  补贴对象: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普通本科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月每人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发放1000元,补贴期2年。

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困难条件之一的我市辖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人才家庭奖励

青年人才“储备计划”:每年资助相关专业50名左右高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究人员)、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出国研修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

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对35岁以下博士到我市企业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符合购房券发放条件的,给予最高15万元购房券。积极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评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

企业博士(后)“助推计划”:鼓励市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国内重点高等学校或在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的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留临沂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根据省专额定向选调生工作安排,增加我市专额定向选调计划。

人才安居保障

对2022年5月14日(含)后新到临沂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临沂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尚在择业期内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其中博士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

咨询电话

引才补贴、人才家庭奖励业务咨询电话

0539-8612617

人才房票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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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人才金政20条

青年人才引进政策


引才补贴

博士研究生政策: 加大博士后支持力度。对进入德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除正常工资薪酬外,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补贴时限24个月;给予5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补助的,给予1:1配套支持。支持博士来德州市就业。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可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双向选择”、岗位特聘方式引进,除正常工资薪酬外,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助3年;对到德州市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除正常工资薪酬外,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连续补助3年。支持博士来德州市自主创业。对来德州市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最高1万元房租补助,连续补助3年;最高可申请60万元担保贷款,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年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支持博士与德州市柔性合作。实施“假日专家”工程,对德州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开展项目合作的,按照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给付薪资报酬的50%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100万元;每年从高校院所选聘一批博士研究生到德州市企业挂任“科技副总”,每年给予2万元工作补贴,考核评估优秀的给予3万元奖励。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政策: 自缴纳养老保险之月起,德州市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5年。对新到德州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其他本科学历大学生每月给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

人才家庭奖励

实施人才回引计划。对本人或配偶籍贯、出生地在德州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目前是德州市以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可按照“同级对口、全市统筹”原则予以回引安置。强化亲情引才奖励。对回德州市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德州籍博士研究生,给予其家庭1万元奖励。

人才安居保障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全职在德州市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可入住市、县(市、区)人才公寓,在德州市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对从市外柔性引进或不定期来德服务的博士研究生,在德州市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酒店式专家公寓。

妥善安置随迁配偶。全职在德州市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按照“全市统筹、同级就近”对口安置;随迁配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暂未就业或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标准,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连续补贴3年。

九、全力保障子女入学。全职在德州市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托或申请就读德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的,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到市直高中或居住地、工作地学校就读;非德州市户籍子女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德州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颁发“德州惠才卡”、定制“德才码”,享受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休闲旅游等24项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成立“德州人才之家”和德州博士俱乐部,搭建青年人才交流联谊、发展赋能、生活保障等全链条服务平台。

咨询电话

引才补贴、人才家庭奖励业务咨询电话

0534-2687187

人才房票业务咨询电话

12345

聊城人才金政20条

青年人才引进政策

引才补贴

博士研究生政策: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全职引进或来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省属驻聊高校与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研究生、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后,按照每人20万元的标准给予高校用才补贴。

对于新全职引进以及来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每入站1名博士后市财政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在站期间每年分别给予全职、在职博士后10万元、5万元人才补贴,最长补贴3年。对于新全职引进以及来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同时,对于在站期间或出站后留聊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享受聊城市的人才公寓政策。

硕士研究生政策: 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聊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首次在聊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并对硕士研究生人才家庭给予3万元奖励。

全日制本科生政策: 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聊城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首次在聊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

全日制专科生政策: 对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首次在聊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人才家庭奖励

为鼓励更多家庭引导毕业生来聊就业创业,对于企业新全职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分别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励。

人才安居保障

取消对青年人才首套房限制,实行补贴前置的策略,推行人才房票奖励(2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直接抵扣房款)

博士研究生政策:对新全职引进以及来聊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市财政分别给予个人30万元(攀登企业引进)20万元(其他企业,医院、科研院所、市县属学校引进)10万元(省属驻济高校引进)人才房票奖励。

聊城市为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保障,包括提供租赁住房或给予租金补贴。具体来说,对于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可申请租赁11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另外,对于新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聊城市还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政策: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聊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给予个人6万元人才房票奖励(其中攀登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提高至10万元)

聊城市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多种住房保障方式。首先,对于新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聊城市提供人才公寓,租金低于市场价。其次,对于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硕士研究生,聊城市还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全日制本科生政策: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聊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给予个人4万元人才房票奖励(其中攀登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提高至7万元)

聊城市为全日制本科生提供多种住房保障方式。首先,对于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聊城市提供人才公寓,租金低于市场价。其次,对于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生,聊城市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

全日制专科生政策:对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生,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给予个人3万元人才房票奖励。

聊城市为全日制专科生提供一定的住房保障。对于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生,聊城市提供人才公寓,租金低于市场价。这为全日制专科生提供了一定的住房选择,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成本。

咨询电话

引才补贴、人才家庭奖励业务咨询电话

0635-8270707

人才房票业务咨询电话

0635-8270708

滨州人才金政20条

青年人才引进政策

引才补贴

博士研究生政策: 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滨州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

省属驻滨高校与我市企业联合引进博士研究生、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后,按照每人20万元的标准给予高校用才补贴。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每入站1名博士后市财政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在站期间每年分别给予全职、在职博士后10万元、5万元人才补贴,最长补贴3;博士后出站在我市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按新引进人员享受政策。

硕士研究生政策: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滨州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首次在滨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并对硕士研究生人才家庭给予3万元奖励。

全日制本科生政策: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滨州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首次在滨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

全日制专科生政策:对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首次在滨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人才家庭奖励

为鼓励更多家庭引导毕业生来滨就业创业,对企业新全职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分别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3万元奖励。

人才安居保障

取消青年人才首套房限制,实行补贴前置,推行人才房票奖励(2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直接抵扣房款)

博士研究生政策:对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滨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市财政分别给予个人30万元(攀登企业引进)20万元(其他企业,医院、科研院所、市县属学校引进)10万元(省属驻济高校引进)人才房票奖励。

滨州市为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保障。对于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滨州市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提供“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每个租期三年,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的50%,其中硕博士和大学本科生前两年免费;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

硕士研究生政策: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滨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给予个人6万元人才房票奖励(其中攀登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提高至10万元)

全日制本科生政策: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滨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给予个人4万元人才房票奖励(其中攀登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提高至7万元)

全日制专科生政策:对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生,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给予个人3万元人才房票奖励。

咨询电话

引才补贴、人才家庭奖励业务咨询电话

0543-3162900

人才房票业务咨询电话

0543-316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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