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费用由学校支付的通知》 (教学厅〔2003〕7号)《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级在校生乘车优惠卡事项办理要求如下:
一、专人负责
各院系要安排专人指导2018级在校生乘车优惠卡的信息报送、领取签名表、领取乘车优惠卡并进行实名制等事宜,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负责本学院办理乘车优惠卡负责老师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办理程序
1.提交乘车目的地信息。各学院负责指导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乘车目的地并核对,流程为: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222.206.176.104/jsxsd,依次选择学籍成绩、学籍信息管理、增加、填报到站火车,到站火车填写标准火车站指示牌上的名称(见附件),是高考所在地附近的火车站名,即家庭(探亲)地址附近的火车站名,如果需要更改乘车区间,需要学生提供父母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其他情况一律不允许更改乘车区间,最后点击确定进行保存。不需要乘车优惠卡的不用填报或修改为不需要。报送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15日。报送数据时间截止后,教务科统计我校2018级需乘车优惠卡的学生人数,无特殊情况不再变动。
2. 领取签名表、领取乘车优惠卡并进行实名制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