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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改革知识手册

2019年03月05日 19:30  点击:[]

1.什么是“学分制”?

答: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为核心(自主选课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量单位,以取得一定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绩点制),允许学生在较长时间内灵活选择学习进程(弹性学制),由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辅导(导师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的主要特征是学习活动的自主性、学绩考核的精确性,学习时限的灵活性和培养过程的指导性。

2.为什么要实施“学分制”?

答:学分制是现代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体制的主要形式,实施学分制是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高校遵循高等教育内在发展规律,加快自身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学分制是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充分挖掘和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主要途径;是高校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的重要举措;是真正落实因材施教原则,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个性化、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制度保证。

3.实行学分制,学生受益在何处?

答:实行学分制,可以给学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自身条件、发展需要,按照学校课程设置,制定个人的课程学习计划,选择学习进程、选择学习时间等。这样,既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解决精力不足的问题,也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加速、加广、加深学习提供了机会。

4.学分制下的本专科的基本修业年限是几年?最短可以几年毕业?最长可以几年毕业?

答: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普通专科专业为3年。我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生最短3年毕业,最长8年毕业;专科生最短3年毕业,最长6年毕业。

5.学生在完成学业期间,可以休学几次?最长可以休学几年?休学期是否计入总的修业年限?

答:对因故不能连续完成学业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实行“间修制”,允许其中断学习,保留学籍。每次休学,一般以1年为限,累计休学次数不得超过2次。休学期计入总的修业年限,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其专业要求的最长修业年限。

6. 什么是学分?如何取得学分 ?

答: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7. 学分如何计算?

答: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

1)理论课每1618学时计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技能训练课、公共体育课等每3236学时计1学分。

3)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课等分散实践教学以课时计算,一般16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以天计算,每天计2学时折合学分;以周计算,每周1学分。

4)学生须完成16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学分可以认定为选修课学分,修业年限内最多充抵10学分。

8.我校各专业的毕业学分要求是多少?

答: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145155学分。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30%;理工农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35%。三年制专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10-130之间。具体毕业学分要求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

9.学分制下的学费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注册学费由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制定,不同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有所不同。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

10.什么是必修课?什么是选修课?

答: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选修课程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和培养特色,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

11.什么是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如何计算?

答: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的指标之一,反映了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只计考试课。平均学分绩点可用作对学生进行排名、奖励、评价和推荐选拔的依据。我校采用 4分制课程绩点,根据《菏泽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菏院政字〔201762 号)的有关规定,其计算方法为:

(1)采用百分制考核的课程绩点:

课程绩点= 4-3×(100-X2 ÷160060X100

其中:X 为课程分数,100 分绩点为 460 分绩点为 160 分以下绩点为 0。课程绩点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具体百分制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2)采用五级制考核的课程绩点:成绩为 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F-不及格的课程绩点分别为 4.03.62.81.70

3)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

4)累积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5)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学分绩点之和÷课程学分之和。

12.课程如何考核?课程考核不及格怎么办?

答: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应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提交论文(报告)等不同方式进行。考核一般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五级制方式;考核结果应纳入平时作业、测验、实验等成绩,注重学习过程管理。

对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校给予1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形式及难度须与正常考核一致。补考仍不合格的,必修课应按规定重修,选修课可重修或另选,已满足毕业要求的也可放弃考核不合格的选修课。

13.如何进行成绩更正?

答:学生对课程成绩有异议时,可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开课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组成复核小组对试卷和成绩进行复核。如确有问题,由开课学院填写《菏泽学院学生成绩更正表》,交教务处进行更正。新学期开学两周后不再接受成绩更正。

14.所学课程能不能免修?

答:学生对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已经修读过或通过自学等途径掌握,可在选课时间内出具证明材料并提出免修申请,由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由开课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的形式及难度与正常考核一致。 成绩达到 65 分及以上者,准予免修并取得相应学分。经批准免修的课程,不得再次修读。免修课程原则上仅限定课堂理论教学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选修课、包含实验环节的课程、独立实验课、军训及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得免修。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按相关规定办理免修手续,免修课程按百分制成绩记 75 分。

15.学生成绩册(成绩单)如何记录?

答:学生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档案。多次重修的课程按最好成绩记载;补考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记载;缓考的课程,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免修的课程,以学生申请免修考核成绩记载。

16.学生如何选课?选课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我校实行缴费注册选课制度,学生在交纳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选课资格。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度和任课教师。具体选课办法及流程请参见《菏泽学院学分制选课暂行办法》。学生应认真学习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说明等,了解选课规定、课程信息等。并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身体状况、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公布的开课计划和有关要求进行选课,可以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选课。对于有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修读先修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

17.每学期选课学分有无限制?

答:学生每学期选课最高不超过30学分(不含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课程学分)。

18.能否跨校选修学分?

答: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外校修读的课程学分(成绩),以及学生在线学习有关MOOCs 课程,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根据学校学分互认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19.学分制下如何毕业及获得学位?

答: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毕业条件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专科生不颁发学位证书。

20.什么是结业?

答: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教学活动,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授予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学生超出学校允许的最长修业年限的,经学校审核后作永久结业处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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